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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被列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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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(通讯员朱珠)为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进典型,激励先进,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,经择优推荐、严格评审、社会公示,国家民委近日发布决定,命名204个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(单位),我校名列其中,是省内唯一一所获此殊荣的高校。
  近年来,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我校统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,制定了《吉首大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》,明确了指导思想,确立了总体目标,成立了组织机构,细化了具体计划,认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。对外加大宣传力度,对内营造热烈氛围,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模式,充分调动各学院、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深入开展注入强大活力。学校获此殊荣是全校师生共同努力的成果。
 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。我校将继续围绕“中华民族一家亲,同心共筑中国梦”总目标,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效融入到日常各项工作中,不断加强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,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,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,共同谱写学校各民族团结奋斗、繁荣发展的新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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